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获取丈八街道政务信息,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街道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相关规定精神,特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对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1、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涉及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
3、反映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渠道
1、通过“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s://xdz.xa.gov.cn/);
2、通过街办公示栏;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杂志等公共媒体;
(三)公开时限
自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
丈八街道办事处除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丈八街道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
(一)书面申请方式: 申请人下载填写申请表(附件一:《丈八街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当面提交或邮寄的方式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应当详细、如实填写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通信地址、身份证明等信息;
2、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回复形式。
(二)互联网申请:通过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s://xdz.xa.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申请。
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 申请处理:
1、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进行登记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确,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证明是否真实。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我办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丈八街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19号
(邮寄请注明:信息公开)
邮政编码:71007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8:00
夏季(7、8月)办公室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29-88113112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