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细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行政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提供。本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需要获得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本行政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细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公开的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行政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本行政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20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除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
本行政机关自2021年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细柳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西安市长安区细柳街道府君庙甲字4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85962302
传真号码:85962302
邮政编码:710117
(三)申请的提出
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该表复制有效,可以在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或者其他有助于本行政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相应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场提出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本行政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的受理
本机关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需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即“一事一申请”。
单项申请受理时限从登记之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答复方式: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此外,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为: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投诉电话:85962302),也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