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单位的政府信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安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西安高新区庞光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
2.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措施;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政府信息;
4.扶贫、就业、民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5.年度工作报告;
6.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重要会议、街道政府领导出席重要政务活动信息(新闻通稿);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主要通过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https://xdz.xa.gov.cn/),同时也会通过报刊、广播、电视、街道党务政务公开栏、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方式
1.当面提交
本机关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填写申请表,当面提交,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办公时间: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西安市鄠邑区庞光街道府前街;
联系电话:029-84987306。
2.信函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信函、快递向本机关提交申请,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寄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庞光街道办事处党政办(收),同时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邮政编码:710304
3.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s://xdz.xa.gov.cn/zwgk/ysqgk/1.html)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 申请处理
1.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单位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给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单位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2.办理期限
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单位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受理说明
(1)依申请公开制度仅限于公众申请获取某些政府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2)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申请人补充相关信息后重新提出申请。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