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环境局局长——张波
部门职责
◆生态环境局(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1、根据授权负责区内生态环境有关工作;
2、负责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标准,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3、负责污染物控制、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4、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等工作;
5、负责配合落实环保督察,监督协调生态保护修复,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组织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工作;
6、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高新区成章路丝路创智谷5号楼410室
联系电话:029-88333908
联系传真:029-8958022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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