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办,相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管理服务机构,直属国有企业,支撑服务体系:
《西安高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
2025年1月24日
西安高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机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西安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西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西安高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安高新区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的防范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级分部门负责、区域协同联动。坚持属地为主,党工委领导、管委会负责,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
2 组织体系
2.1指挥机构
2.1.1高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
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成立高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见附件1)。
总指挥长:西安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副总指挥长:分管应急工作委领导,分管公安工作委领导,分管交通工作委领导
指挥长:应急管理局局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高新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交警高新大队大队长、公安高新分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街办、园区管理机构,组织人事部、党群工作部、宣传文旅局、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社会事业服务局、财政金融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应急管理局、科技创新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投资合作局,管理服务机构,西安高科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高新消防救援大队、交警高新大队、公安高新分局。
2.1.2区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分析研判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险情、灾情,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2)研究部署全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发挥牵头抓总、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
(3)组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会商研判、应对处置、指挥调度。
(4)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5)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防范应对处置工作。
2.1.3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成员单位在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见附件2)。
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启动本单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或方案,充分发挥跨部门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全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道路保畅、交通运输、民生保障等工作。
2.2办事机构
2.2.1区指挥部办公室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兼任。
2.2.2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落实区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办理区指挥部文电、会务等工作。
(2)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形势会商研判,评估其损失及影响,提出应急处置与救灾措施建议,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工作。
(3)建立信息报送和通报机制,做好信息汇总、上报及通报、发布等工作。
(4)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应急工作组
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监测预警、应急救援、交通保畅、设施抢修、生活保障工作组,视情增设医疗防疫、稳控应对、善后救助、秩序恢复工作组,必要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实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区指挥部根据灾情派出应急工作组指导防范应对处置相关工作。应急工作组涉及多个牵头单位时,牵头单位间应及时组织会商并按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见附件3)。
2.4现场指挥部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区指挥部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现场指挥部负责人由区指挥部委派专人担任。
2.5各街办、园区管理机构指挥机构
各街办参照区指挥部设立本级指挥机构,报区指挥部备案。在区指挥部和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全面负责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园区管理机构参照区指挥部设立本级指挥机构,报区指挥部备案。在区指挥部领导下全面负责园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3 风险管控
各级各部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求,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道路、国省干线公路、桥涵、车站、变电站设备、输电线路、铁塔、架空通信光缆、通信基站、供水管网、体育场馆、集贸市场、危旧房屋、西安云巴等重点区域设施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限及措施。受影响街办、园区严格落实,全力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4 监测预警
4.1灾害防御警戒期
每年11月至次年2月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警戒期内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工作。
4.2监测预警
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加强中短期预报,开展递进式气象服务,发挥气象预警先导作用,及时向区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提供预报预警信息。
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管理局发布的预警信息,加强监测管理,针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及发展形势,组织做好防御工作。
4.3预警发布
应急管理局加强信息监测,各成员单位利用多种媒介及时转发预警信息。
区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启动情况,并向各成员单位发送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启动情况,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和行业低温雨雪冰冻防范应对责任,要分级分类建立信息群组,畅通预警发布渠道,提升呼叫应答时效,实现呼叫应答直达基层。
5 应急响应
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关注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5个等级。一级响应级别最高。以下分级标准关于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按分级管理原则,由街办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或险情事发地的街办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应在第一时间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同时,根据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报告上级指挥机构及相关主管部门。对符合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条件的,相关部门和街办应先行启动响应。
5.1关注级响应
5.1.1响应条件
市气象局发布降雪、道路结冰或冻雨预报,区指挥部办公室经研判高新区将会受到影响,提出启动关注级应急响应的建议,区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批准启动关注级应急响应,同时报告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5.1.2响应行动
关注级应急响应时,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监测预报
应急管理局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报,及时向区指挥部提供最新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2)巡查检查
组织人事部、教育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幼儿园、中小学、技工院校、职业中学和中小学学科类、体育类教育培训机构巡查校园内易受灾害影响的建筑和设施,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宣传文旅局督导全面检查、排查和治理景区内灾害相关安全隐患;指导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巡查校园内易受灾害影响的建筑和设施,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教育体育局督导体育场馆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测、巡查和预警工作,视情提醒相关单位落实防御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做好重点时段所辖道路、桥梁、环线、高架桥、人行天桥等路段的巡查,关注道路结冰和工程隐患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本行业领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点关注老旧房屋、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灾害防范应工作落实情况。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西安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督促二次供水、集中供热、燃气和水库管理等相关单位加强易受灾害影响设备的防寒防冻措施并及时修复受损装设备。
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指导受影响街办落实粮食作物和畜牧养殖防冻害、保温增温、棚舍除雪加固、排水降渍等工作。
应急管理局指导做好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企业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科技创新局指导科技类培训机构巡查校园内易受灾害影响的建筑和设施,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商务局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连锁超市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督促管辖范围内集贸市场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值守,按照职责开展防范应对工作。
(3)道路保畅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管辖范围,督导检查市政道路养护单位、路政管理单位扫雪除冰队伍在岗、物资和车辆到位情况,落实应急抢险装备,开展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带水作业规范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导客运场站、“两客一危”、公交、出租、地铁、西安云巴等运营单位落实防滑防冻措施,视情延长运营时间,增加运力,保障滞留旅客快速疏散。
交警高新大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警情处置工作,安排警力开展道路交通巡查,加强交通指挥,合理疏导和分流管控,维护交通秩序。
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做好西安云巴扫雪除冰防冻、场站防滑措施,视情调整运行班次。
(4)民生保障
发展改革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督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水、电、气、暖、通信密切关注预报预警,加强值班值守,保障正常供应。
(5)社会动员
成员单位督导重点区域、单位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确保队伍到岗待命,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做好扫雪除冰准备。
(6)宣传发布
宣传文旅局配合区指挥部办公室,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利用各类宣传渠道适时发布雪(冰)情、安全提示等信息。
5.2四级响应
5.2.1响应条件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高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级应急响应。
(1)市指挥部启动四级响应时,区指挥部根据受影响区域灾害情况,启动四级响应。
(2)区指挥部办公室结合预报预警,会商研判后提出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建议,区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批准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同时报告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5.2.2指挥调度
(1)区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坐镇区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部署、统筹调度全区应急救援力量、物资到位,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防范应对工作措施,指导跟进险情、灾情等突发情况并做好处置和报告。
(2)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应急工作组牵头单位和专家会商,受影响行业主管部门进驻区应急指挥中心开展综合调度。
5.2.3响应行动
在关注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保障社会秩序正常运转,实现城区主干道“雪停路净”。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监测预报
应急管理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密天气预报频次,每日向区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气象信息不少于2次;响应期间研判雪(冰)情风险影响,及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更新预报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
(2)巡查检查
街办落实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测、巡查、预警工作,关注灾情并及时提醒相关单位采取防范措施。
宣传文旅局、教育体育局视情通知室外文体活动主办方,加强防寒保暖,必要时暂停或延期举行活动。
教育体育局协同交警高新大队落实幼儿园、中小学校车应急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加强区域内桥梁、高架、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坡道、阴面、风口等重点部位积雪结冰情况巡查检查,重点部位、路段要落实专人监测处置。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排查及处置管辖范围内老旧房屋、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的受灾情况。
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统计农业受灾情况,指导受影响街办密切关注棚舍安全,做好禽畜转移避险准备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落实巡查检查责任,开展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
(3)道路保畅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管辖范围,督导市政道路清扫单位、路政管理单位在主要市政道路、重要国省干线公路的桥梁、桥面路侧、弯道背阴、低洼路面、十字路口、上下坡等易积雪点提前撒布融雪剂,组织开展扫雪除冰作业,凌晨时段、重点区域加大撒布频次;加强道路绿化巡查,做好树木除雪降压工作,及时清理路面倒伏树木、断枝,保障道路畅通;暂停道路带水作业,及时清除道路积水。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导客运场站、“两客一危”、公交、出租等运营单位运营车辆限速慢行,落实防滑防冻措施。
交警高新大队加强道路交通疏导,合理分流疏散车辆;实施道路交通人工疏导和分流,根据路况视情管控重点路段和桥梁;开通绿色通道,保障扫雪除冰作业车辆设备通行畅通。
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加强西安云巴客流高峰期巡查,及时修复设备设施。
(4)民生保障
发展改革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督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水、电、气、暖、通信监测工作,保障正常供应。
发展改革局督导协调电网企业电力抢修队伍到岗待命,及时清除设备和线路覆冰,抢修电力故障。
社会事业服务局做好医疗卫生救援准备工作。
高新消防救援大队加强值班值守,做好扫雪除冰,被困、受灾人员抢险救援准备工作。
各街办、园区管理机构密切关注灾害影响情况,做好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准备工作;统计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基本生活物资短缺情况,调拨物资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
(5)社会动员
街办、园区和相关单位组织环卫企业、社区、辖区单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扫雪除冰。
(6)宣传发布
宣传文旅局配合区指挥部办公室,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介及时播报雪(冰)情及应对措施等动态信息。
5.3三级响应
5.3.1响应条件
(1)市指挥部启动三级响应时,指挥部根据受影响区域灾害情况,启动三级响应。
(2)区指挥部办公室结合预报预警,会商研判后提出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建议,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同时报告总指挥长。
5.3.2指挥调度
(1)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坐镇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部署、调度全区应急救援力量、物资到位;视情派出应急工作组赶赴受灾各街办、园区核查灾情,指导救灾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防范应对工作措施,维持生产生活正常秩序,指导跟进险情、灾情等突发情况并做好处置和报告。
(2)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应急工作组牵头单位和专家会商,受影响行业主管部门进驻区应急指挥中心开展综合调度。
5.3.3响应行动
在四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围绕“四个保障”(保障城市环线、桥梁、高架通道畅通,保障城市重要道路等市民出行线路畅通,保障重要区域畅通,保障车站、医院、商超、学校等公共服务场所畅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扫雪除冰,实现城区主干道“雪停路通”。
(1)监测预报
应急管理局加密关注天气变化,分析研判雪(冰)情风险影响,每日向区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气象信息不少于3次,响应期间雪(冰)情及气温有较明显变化时,及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更新预报。
(2)道路保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全员上岗、全装出动,督促清扫、管理、养护单位落实“扫、抛、清、净”措施,加密融雪剂撒布频次,开展全员、全装扫雪除冰作业。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范围开展扫雪除冰清运工作。
(3)道路管控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导协调客运场站、“两客一危”、公交、出租、地铁等运营单位调整班次和运行线路,做好缩线运行。
交警高新大队加强道路交通分流管控和临时限行措施,加强警力部署,视情对市政主要道路、国省干线公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及时封闭积雪结冰和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路段;启动毗邻区(县)交通疏导联动机制,采取远端分流、近端疏导、临时限流等措施,做好拥堵路段车辆疏导分流。
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调整运行班次并控制客流,视情弹性停止运行。
各街办、园区和相关单位加大扫雪除冰作业力度,扩大作业范围;视情封闭积雪结冰和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路段。
(4)社会管控
组织人事部督促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加强防范,停止户外课程,适时采取弹性到校、离校措施。
宣传文旅局视情通知受灾景区关闭或控制客流,指导其管理单位妥善疏散或安置滞留游客;宣传文旅局、教育体育局视情中止或取消室外文体活动。
教育体育局指导幼儿园、中小学、中小学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和各类外语培训机构停止户外课程,适时采取弹性到校、离校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停止高空露天作业,疏散撤离危险区人员。
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督导受影响街办组织做好棚舍内禽畜转移避险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督导管辖范围内大跨度顶棚的集贸市场落实灾害防范应对措施。
成员单位视情督促体育场馆、钢结构大棚和厂房等大跨度建(构)筑物关闭,疏散、转移安置建(构)筑物内人员;及时疏散老旧危房、坍塌征兆建筑内人员;组织受灾或受灾害威胁人员转移安置;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就近配合和参与抢险救援。
(5)民生保障
发展改革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督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水、电、气、暖、通信巡查检查工作,保障正常供应。
社会事业服务局加强医疗救护力量,及时开展受伤、冻伤等院前急救、医疗救治工作。
财政金融局审查拨付应急抢险救灾资金,督促资金及时到位使用。
高新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扫雪除冰,被困人员疏散与营救,抢险救援、险情处置等工作。
公安高新分局在灾害重点区域、受灾区或危险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区域治安秩序;协助做好受灾区域或危险区群众转移救助工作。
成员单位加强滞留旅客、受困人员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做好滞留旅客、受困人员饮用水、食品等应急物资配送工作;加强安置点管理;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做好受灾人员安抚、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6)社会动员
成员单位组织临街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开办单位、建设工地建设单位、拆迁工地施工单位、居民住户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清除门前冰雪,保障进出沿街单位、人行道正常通行。
(7)宣传发布
宣传文旅局配合区指挥部办公室,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利用网络、广播、电视、融媒体等多种渠道滚动播报雪(冰)情、交通拥堵及应对措施等动态信息。及时关注舆情信息,指导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5.4二级响应
5.4.1响应条件
市指挥部启动二级响应时,指挥部根据受影响区域灾害情况,启动二级响应。
区指挥部办公室结合预报预警,会商研判后提出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建议,区指挥部总指挥长批准启动二级响应,同时报告党工委、管委会。
5.4.2指挥调度
(1)区指挥部副总指挥长坐镇区应急指挥中心指挥调度,派出应急工作组赶赴受灾街办、园区指导救灾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防范应对工作措施;安排部署区域内突抢险队伍、机动救援队伍全面做好抢险救援工作,维持基本生活和重点区域生产秩序;不间断指导跟进险情、灾情等突发情况并做好处置和报告。
(2)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应急工作组牵头单位和专家会商。
5.4.3响应行动
在三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围绕“四个保障”组织专业扫雪队伍扫雪除冰,实现城区主干道雪停基本通行。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1)监测预报
应急管理局加强气象滚动预报,加大预报密度、预测天气形势,每日不少于4次向区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气象信息,随时更新预报。
(2)道路保通
街办、园区及相关单位协调动员全区企业、施工单位,落实“边清边运”工作措施,共同参与做好国省干线公路、城市干道扫雪除冰工作;就近提供融雪剂、积雪堆放场。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范围开展扫雪除冰清运工作。
(3)道路管控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导客运场站、“两客一危”、公交、出租等运营单位落实安全运行措施,实施绕行方案或停运。
交警高新大队加强道路管控措施。对市政主要道路、国省干线公路实施交通管制,视情封闭积雪结冰和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路段。
公安高新分局维持社会治安秩序。
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调整西安云巴运力并控制客流,弹性停止运行。
(4)社会管控
组织人事部督导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关闭大礼堂、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大空间建筑,视情停课。
宣传文旅局督促人员密集的户外景区关闭,指导管理单位配合属地街办妥善疏散、安置滞留游客;
教育体育局督促幼儿园、中小学、中小学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类和各类外语培训机构关闭大礼堂、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大空间建筑,视情停课。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停止户外作业,组织人员避险。
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督促管辖范围内大跨度顶棚的集贸市场停业并疏散人员。
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通报调整、延误和关停信息,根据情况关闭云巴场站,妥善安抚、安置和分流滞留旅客,组织扫雪除冰。
成员单位关闭辖区体育场馆、钢结构大棚和厂房等大跨度建(构)筑物,疏散、转移安置受威胁场所人员。
(5)民生保障
发展改革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督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水、电、气、暖、通信抢险抢修工作,保障正常供应。
应急管理局收集核实有关灾情,组织、协调社会救援力量单位做好受灾人员的救援、转移、安置工作;指导受灾街办启用临时安置点;协调做好基本生活物资保障。
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监测生活基本必需品价格和市场供求情况,维持正常市场秩序,稳定物价。
高新消防救援大队全力做好被困、滞留和受灾人员的疏散营救、抢险救援、险情处置工作。
成员单位指导小型商超、餐饮店铺等临街商铺、社区商业门店加强生鲜食品及生活基本必需品供应。组织骨干力量巡查检查各相关场所关闭情况,全面做好滞留旅客、受困人员和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6)社会动员
各成员单位组织企事业单位减少户外非必要作业。各级各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倡导群众减少户外活动,视情弹性调整上下班时间。
(7)宣传发布
宣传文旅局配合区指挥部办公室,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发布灾情信息,做好避难避险指引和抢险救灾工作宣传报道。及时收集舆情信息,指导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5.5一级响应
5.5.1响应条件
(1)市指挥部启动一级响应时,区指挥部根据受影响区域灾害情况,启动一级响应。
(2)区指挥部办公室结合预报预警,会商研判后提出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建议,区指挥部总指挥长批准启动一级响应,同时报告党工委、市政府。
5.5.2指挥调度
(1)区指挥部总指挥长坐镇区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联动配合,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根据灾害影响程度,宣布采取停课、停工、停产、停业、停运等一项或多项措施;不间断指导跟进险情、灾情等突发情况并做好处置和报告。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2)应急工作组全部运转,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应急工作组牵头单位和专家会商。
5.5.3响应行动
在二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全力保安全、保畅通、保民生、保稳定,力争不亡人、少伤人、少损失。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1)监测预报
应急管理局加强气象滚动预报,加大预报密度,及时预测天气形势,每2小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气象信息,及时更新预报预警信息,遇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2)道路保通
区指挥部动员协调各成员单位全面开展道路扫雪除冰清运工作。各专业力量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边下边扫”等工作措施,全力保障主要道路通行。
(3)道路管控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导客运场站、“两客一危”、公交、出租等运营单位,适时调整运营计划,统筹做好停运工作。
交警高新大队协助区域内有关部门做好灾害防御工作,提前做好警力预置;封闭市政主要道路、国省干线公路。
公安高新分局协助区域内有关部门做好灾害防御工作,提前做好警力预置;维持社会治安秩序。
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调整运行班次并控制客流,视情弹性停止运行;极端降雪冰冻天气视情停止运营服务。
(4)社会管控
组织人事部督导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落实停课措施。
宣传文旅局关闭所有户外景区,指导管理单位配合属地街办妥善疏散、安置滞留游客;
教育体育局组织灾害影响范围内幼儿园、中小学、中小学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类和各类外语培训机构停课,校车停止运营,开展线上教学;视情关闭体育场馆等建筑。
其他成员单位督导本行业、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停工停产停业措施。
(5)民生保障
发展改革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督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处置期间水、电、气、暖、通信保障工作。
发展改革局督导协调相关单位确保重要区域不断电。
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区域内受灾人员救助安置工作,街办全力做好受灾人员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6)社会动员
成员单位督促小型商超、餐饮店铺等临街商铺、社区商业门店加强生鲜食品及生活基本必需品供应。做好应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调拨工作。落实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等相关应对措施。通过多种方式、途径积极劝导群众减少户外活动。
(7)宣传发布
宣传文旅局配合区指挥部办公室,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利用全区广播、电视、互联网、户外电子广告屏等媒体平台做好灾害预警信息、防御指引发布,舆论引导、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网络舆情处置应对工作。指导西安高新融媒体等网络媒体及时向公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
5.6响应终止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展趋势,结合气象预报,区指挥部按程序适时调整响应级别,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减小或气象预报灾害天气不会进一步发展,区指挥部视情降低响应级别;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已经结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受灾地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区指挥部视情终止响应。
6 信息报告和发布
6.1总体要求
各级各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分析、汇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险情灾情,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6.2报送主体和流程
(1)成员单位汇总上报职责范围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
(2)成员单位发现灾情或收到灾情信息,应及时报告管委会和应急管理局,并在核实后续报。
(3)应急管理局发现灾情或收到灾情信息,应审核、汇总数据,及时报告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应急管理局。
6.3特殊情况报告
(1)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亡人、人员密集场所建(构)筑物或重要设施垮塌、旅客游客大量滞留、交通大面积拥堵、群众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灾害事件等灾情或紧急事态时,成员单位应立即报告党工委、管委会和应急管理局。
(2)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遇有亡人或失踪人员相关信息认定困难的情况,成员单位按照“先报后核”的原则,第一时间先上报信息,后续根据认定结果进行核报。
(3)应急管理局建立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信息比对机制,主动与各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事件,及时开展信息比对和跨地区、跨部门会商。部门间数据不一致或定性存在争议的,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调查,并报告管委会,同步报送市应急管理局。
6.4信息发布
应急响应结束后,宣传文旅局配合区指挥部办公室,指导有关成员单位通过网络、广播、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信息。
7 善后工作
7.1民生保障
成员单位动员各方力量做好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对受损的供排水、电网、变电站、供热管网、燃气和通信基站等设备设施进行抢修,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7.2评估复盘
街办、园区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规定,负责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统计、评估、复盘工作,并及时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本级政府(管委会)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
7.3保险理赔
保险监管部门组织协调保险机构做好灾前防灾、灾中减损和灾后赔付工作,督促各保险机构开辟快速理赔通道,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7.4秩序恢复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完成后,成员单位应尽快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消除灾害造成的不良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7.5物资补充
成员单位按照二级应急响应防范应对处置要求,及时补充消耗物资,加强保养维护,确保紧急情况快速投入使用。
8 应急保障
8.1应急队伍
各级各部门应围绕处突抢险、机动救援、专家支撑建立“三支队伍”,为抢险救援提供支撑。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及单位按职责分别建立处突抢险队伍,负责路面扫雪除冰工作。消防救援、应急管理、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组建机动救援队伍,负责抢险转移、抢修保畅、民生保障等工作。专家队伍依托气象专家库、应急管理专家库和各成员单位分别组建的专家队伍共同构成,为各级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
8.2物资装备
成员单位、村(社区)应当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受灾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分行业、分区域建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物资装备储备库(点),重点加强除雪车、撒布车、吹雪车、道路除冰机、融雪剂等扫雪除冰物资装备储备,做好管理、检查、更新和补充,确保能够满足应急处置需要。
8.3通信联络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建立信息共享交互机制,保证灾情、险情传递畅通。成员单位及通信运营商统筹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和应急广播保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救援通信畅通。
8.4交通运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警高新大队加强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和应急通行机制,确保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力量优先安排、优先调度。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开设“绿色通道”,确保应急救援力量、物资装备及时到位。
8.5技术支撑
相关单位利用智能感知、分析、决策等技术手段,提高灾害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区指挥部利用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对救援力量进行统一指挥和调度,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优化救援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
8.6安置场地
按照“按需配置、就近分配”的原则,成员单位按需建设或设置临时安置点,优先就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滞留旅客。
8.7基本生活
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协调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做好灾害期间供水情况巡查和抢险抢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协调指导供气、集中供热企业做好灾害期间供气、供热情况巡查和抢险抢修。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指导通信单位做好灾害期间通信设施巡查和抢险抢修。发展改革局督导协调电网企业做好灾害期间供电巡查和抢险抢修。发展改革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做好物资调配和发放,保证社会生活秩序基本稳定。
8.8资金保障
财政金融局做好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需求相适应的资金保障,各成员单位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
9 附则
9.1责任与奖惩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在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9.2预案管理
9.2.1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管委会组织制定,经管委会专题问题会议审议后发布实施,并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评估、修订。
成员单位结合职责和工作实际,细化操作流程,编制本单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案或方案,明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分级响应及响应程序要求、信息报告内容和要求,细化应急处置任务分工、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指导本行业、本领域重点部位、对象和场所管理单位编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或方案。
街办组织编制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指挥机构、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规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行动,落实相关任务,细化工作流程。按规定备案。
9.2.2预案演练
本预案由应急管理局每3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成员单位定期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应急队伍抢险救援演练和技能培训。演练组织要求按照高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9.2.3预案修订
应急管理局每3年对本预案评估一次,按有关规定及时修订本预案。
9.2.4宣教培训
成员单位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科普宣教和培训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常识,加强对责任人和抢险救援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全社会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9.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