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9-88311318
服务范围:
环境监测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分析等工作。
(二)负责全区废气、废水、噪声、土壤等污染源排放的监督性、应急性和执法性监测工作,依法向社会发布监测信息。
(三)组织开展全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等移动源污染排放的监督性、执法性监测。
(四)负责全区碳排放单位监测、碳排放重点行业和单位数据统计工作,为年度碳排放控制和温室气体减排提供服务。
(五)负责全区环境统计工作,收集、管理环境监测数据,并编制环境质量报告。
(六)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和管理,开展环境监测领域科学研究和交流合作。
(七)负责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组织开展资质认证、能力验证、上岗证考核、质量审核等相关工作。
(八)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