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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2022年财政决算报告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是市本级财政的组成部分。2023年8月29日在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高新区的财政决算作为《西安市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一部分,共同通过了审议。西安市财政局也已进行了批复。网页链接http://www.china-xa.gov.cn/zhbd/41626.jhtml。

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67亿元,下降0.7%,完成调整预算的88.3%,加上级补助收入、一般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转、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23.72亿元,收入总量为261.39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97亿元,增长20.3%,完成调整预算的99.5%,加上解上级支出、一般债券还本支出、一般债券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91.50亿元,支出总量为260.47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后,累计结余0.92亿元。

高新区预备费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1.5亿元,动用1.5亿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教育,民政等民生保障工作。

高新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1年年末余额23.77亿元,减去2022年动用23.77亿元,加上2022年决算补充1.21亿元,年末余额1.21亿元。

2022年,高新区“三公”经费支出239.1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了2.5%。主要是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净增加。其中:公务接待费28.0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下降26%;因公出国费9.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了100%;公务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01.2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3%,主要是车辆老旧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2021年结转到2022年继续安排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41亿元,2022年全部按规定用途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9.2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53.3%,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1%,其中:国土收入210.34亿元,占比95.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7.42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1.1%。主要是新项目落地,带动土地出让支出相应增加。主要用于征地拆迁、土地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务付息等支出。

2022年,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9.21亿元,增长1.1%,完成调整预算的153.3%,加上级补助收入、专项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等57.26亿元,收入总量为276.4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7.42亿元,增长11.1%,完成调整预算的99.9%,加上解上级支出、专项债券还本支出及调出资金等59.02亿元,支出总量为276.44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后,累计结余0.03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4亿元,增长38.3%,完成年初预算的216.3%,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0.11亿元,收入总量为2.7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9亿元,下降53.8%,完成调整预算的97.4%,无上解支出等支出项目,支出总量为1.29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后,累计结余1.45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较上年执行数下降7%,主要是集贤、九峰镇社会事务退回周至县,参保缴费人数减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96亿元,完成预算的97.8%,较上年执行数增长3.2%,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发放标准提高,全部用于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按照中央和省级政策要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是按所有参保对象和标准统筹归集,支出是按参保对象实际发生的费用兑付,所以政策性原因形成较多结余。

五、政府债务管理使用情况

2022年,高新区政府债务限额297.1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7.57亿元,专项债务179.56亿元。

2021年末,高新区政府债务余额258.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3.81亿元,专项债务154.20亿元,

2022年,高新区新增政府债券25.3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25.3亿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务4.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9亿元,专项债务2.54亿元。

2022年末,高新区政府债务余额278.8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1.91亿元,专项债务176.95亿元,符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

此外,2022年,高新区再融资政府债券17.7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7.61亿元,专项债券10.18亿元,全部用于偿还政府债券到期本金,不影响债务余额。

六、转移支付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上级财政共下达高新区各类转移支付77.80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6.4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1.31亿元,较上年减少11.6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发展硬科技和先进制造业,如电子信息专项、新能源汽车制造、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等方面。

七、2022年重大政策实施及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高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扣“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体要求,围绕高新区“四个高新”重点工作,全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财政收入稳健增长,财政支出保障有力,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一是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以收定支、精打细算,统筹兼顾、有保有压,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和使用方式,大力提质增效,财政资金更加注重从质和量两方面发力。依托“陕西财政云”预算一体化系统,按照全省统一规范标准,在线上全面开展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等各项业务,确保高新区重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争取中省资金累计61.54亿元。二是保障民生支出、抗疫资金。2022年三保支出合计39.55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18.87亿元、保工资11.22亿元、保运转9.46亿元,有力保障基层运转和各项基本民生资金需求;2022年全年拨付抗疫资金10.22亿元,其中区级资金9.83亿元,上级专项补助资金0.39亿元,有力地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做好债务管理,确保不出现债务逾期风险。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落实融资举债负面清单制,加强债务管理政策培训指导力度,做好债务领域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妥善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杜绝违法违规新增债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四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同时狠抓收入。财政局通过政策引导,协同多个业务部门,进一步对区内优质税源企业挖潜,争取了更多税源企业入区,尽早达成综保区企业一般纳税人试点工作。五是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现了全绩效目标编审、绩效目标事中监控、项目自评和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全覆盖。2022年组织实施部分项目及部门整体的财政重点评价10个,包括乡村振兴、教育、困难群众救助等关系民生和产业发展项目,涉及资金37798.22万元。通过重点评价落实整改建议41条。建立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绩效考核结果在下一年度安排预算时进行综合考量。积极配合省市开展了2021-2022年度特色专业园区项目、202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市级评价。

2022年,高新区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偿债压力大、财力无法保障重大招商项目政策兑现等困难。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四个高新”建设总体部署,加强财税联合,培植壮大财源,多方筹措收入。积极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系列政策,不断服务和支持区内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战略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科学化”要求,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债务风险,将财政资源集中投向重大项目、关键环节、短板弱项,为高新区谱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决算报告名词解释

1.年度预算:各级政府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编制,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数。

2.调整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在执行中出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调整范围的规定事项进行调整后的预算数。

3.调入资金:为平衡预算收支,从其他预算资金调入预算或按规定从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反映了不同预算(性质)资金之间的调入收入。

4.调出资金:为平衡预算收支,从预算调出到其他预算的资金,反映了不同预算(性质)资金的调出支出。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设置的储备性资金。

6.一般债券:省级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7.专项债券: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8.债务限额: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规模纳入限额管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分地区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内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测算并报国务院批准。

9.债务余额: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限额内举借债务的余额。一般债务应在一般债务限额内举借,一般债务余额不得超过本地区一般债务限额;专项债务应在专项债务限额内举借,专项债务余额不得超过本地区专项债务限额。

10.预算级次说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属于市本级财政的一部分,市属7个开发区之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依据《开发区条例》履行在高新区内的社会和经济管理职能,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是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内设机构,履行高新区内的财政管理职能,2022年4月,机构调整,更名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西安高新区2022年财政决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