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租房管理工作和申请程序在公开、公正、公平环境下进行,依据《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资格联审及房屋摇号工作的通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高新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余鹏飞,黄礼坚,何璐璐,邹佳瑞,纪鑫,秦均,侯蕊娜,刘龙飞,苏娴,孙哲,吉雨田,杨丹波,付缘影,杨宜龙,郭欢欢,刘博,马卓灵,蔡岚桥,吕洋,刘美如,王兴,焦哲,张少雄,吉彩香,李煜,李耀峰,刘昌枝,王联平,张苏维,杨文强,孟媛,吕翠红,谢玲丽,刘昊泽,高小云,张卫征,杨丹丹,陈珍珍,申俊伟,张强,王哲育,安鹏鹏,尹佳丽,段静静,范蓓,徐伟,樊林江,吕文安,唐博,王誉霖,贾鹏,黎博,南颖宜,卞飞,苏梦博,杨有锋,范菊红,党晨静,谷甜,王佳凡,程瑶,王宏昌,韩博文,马向阳,乔波,白杰,石金成,魏月,铁蕊,刘东川,徐奕,赵严利,李玥,刘诗文,刘艳丽,刘雪雪,魏椿燕,王林秀,王红霞,刘鸿斌,杨利英,张婷文,杨潇彤,潘旭翠,金权,吴晓康等86名人员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申请资格复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03月06日至2025年03月13日,接受监督或投诉。
如对公示的申请资格有异议,请于2025年03月13日前向高新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举报电话:89199056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在此提醒大家,切勿轻信网络、微信中发布的西安高新区公租房相关政策虚假信息及类似委托代办信息,以避免个人经济、财产受到损失;高新区公租房的相关政策请登录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建设中的住房保障进行查询。高新区公租房配租须经过资格审核等法定程序,取得配租资格后,签订《租赁合同》,方可入住。现就申请高新区公租房事项公告如下:
1、高新区保障房中心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代办公租房申请事项。
2、高新区公租房申请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均由西安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受理。
3、西安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实行网络在线申请,身份证实名认证,并对配租资格申请实行了身份证验证以及一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配租资格申请的限定,网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建设中的住房保障。
4、依据《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资格联审及房屋摇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西安高新区公租房按照区内住房发展需求,均只以房屋租赁为主,未发布任何出售信息。
5、任何单位、机构、个人设立公租房委托办理点或从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非法行为。凡有以上非法行为的人员或组织必须立即停止非法牟利活动,否则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6、若住房保障群众收到类似非法代办申请高新区公租房信息,请及时向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反映(举报电话:89199056、89199002)或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附件:资格复审公示名单
西安高新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