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介绍


1、西安高新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2、西安高新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4、西安高新区保障房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5、西安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6、西安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1)西安高新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高新区住房保障工作的领导,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机制,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成立西安高新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要求,制定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政策一级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领导协调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检查、督促各部门保障性住房建设责任的落实。

分析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以及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审批。

负责对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西安高新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安高新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新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与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组织、协调与推动高新区住房保障工作。

负责拟定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政策,编制高新区住房保障中、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具体实施。

负责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监督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审核配租、信息统计和分析等工作。

负责对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公共租赁住房用地的证后监管。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保密和档案立卷、归档工作。

(3)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为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出资设立的法人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具体落实领导小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要求。

负责受理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配租对象的建库、轮候、配租初审及配租资格复核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续租和退出管理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的信息更新和档案管理。

负责受理户籍在高新区的西安市城镇户籍家庭、个人申请西安市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廉租房的复审工作。

负责实施高新区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

(4)西安高新区保障房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单位。

主要职责:

编制高新区公租房建设资金计划,统计公租房的投资完成情况,研究公租房建设资金投融资措施。

组织实施高新区公租房项目建设。

负责高新区公租房房屋运营管理和物业服务。

负责高新区公租房使用的日常巡查。

(5)西安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西安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户籍落户在其中心的西安市城镇户籍家庭、个人申请西安市经适房、限价房、廉租房的资格初审及公示,中心人事代理部具体负责申请表的发放、收取以及申请信息的完整性审验。

(6)西安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西安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户籍落户在其管辖社区的西安市城镇户籍家庭、个人申请西安市经适房、限价房、廉租房的资格申请初审及公示,其管辖的社区,具体负责申请表的发放、收取以及申请信息的完整性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