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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培育对象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工信厅、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培育对象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现组织开展陕西省绿色制造名单培育对象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条件及要求

(一)绿色工厂培育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

(二)绿色工业园区培育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且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发布园区绿色工厂培育计划,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

(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是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企业,原则上应为绿色工厂;制定供应商绿色工厂培育计划,推动供应商开展绿色工厂创建。

二、申报及报送材料

请各相关企业积极申报,于2025年3月6日前将《2025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培育对象汇总表》(见附件)盖章后报送至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定邮箱。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宗森      联系方式:029-88333713

地 址:丝路创智谷(西太路与成章路西北角)5号楼608室

报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邮 箱:caizs@xdz.gov.cn

附 件:2025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培育对象汇总表



西安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3日